信息來源于:互聯網 發布于:2024-05-19
沙田生態環境分局近期開展生態領域安全檢查行動,巡查期間發現一家公司存在“未驗先投、廢氣直排”環境違法行為,執法人員當即責令該公司停止生產并開展調查取證。
執法人員巡查時發現,沙田民田村民田大街某海綿制品公司正在生產,其切割工序正在使用,車間堆放大量原材料、枕頭成品等。經進一步調查發現,該公司未經生態環境部門審批增加1條海綿發泡生產線和3條枕頭發泡線,以及攪拌、入儲罐、灌注、加溫塑化等工序及設備。且在未通過自主驗收的情況下,主體工程已投入生產,枕頭發泡線未配套廢氣治理設施,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氣經門窗無組織排至外環境。
針對上述環境違法行為,執法人員現場查封了發泡車間電閘,制作雙筆錄,依法立案查處,該公司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》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和第二十五條、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》第十九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》第三十一條第一款、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,將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。
文章內容轉自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公眾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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